各有关单位:
接教社科司函[2006]83号文件,200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学科范围
2006年申报的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2)青年基金项目;(3)专项任务项目。其中专项任务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人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3万元。
学科范围包括:(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学科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2、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各类项目申请者具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