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教职工体育运动水平,增强体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我院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以及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展示我院改革发展的成就和教职工的精神风貌,院工会决定举办我院2007年春季教职工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 间:2007年4月23日——24日
二、 地 点:新校区田径运动场
三、 参赛资格:凡本院在职正式职工、工会会员均可报名参加;
四、 田竞赛分组:男女各分甲、乙、丙三组:甲组: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乙组:年龄在36岁以上(含36岁,1972年5月1日以前出生),丙组:年龄在46岁以上(含46岁,1961年5月1日以前出生)
五、 田竞赛项目:
1、 男子甲、乙、丙组:100米
2、 女子甲、乙、丙组:100米
3、 非常规项目:男女混合接力4×100米(一、三棒女队员,二、四棒男队员)
六、 趣味项目:
1、男子甲、乙、丙组:双手托篮球50米跑。
2、女子甲、乙、丙组: 跳绳50米
七、 报名办法:
1、 以分会为单位报名参加。
2、 每个分会每个项目限报1人,每人限报2项,包括趣味项目(不含接力)。多报项目者不得参赛。
3、 每个分会报领队一人。
4、 各单位(包括教工)从体育系网站首页下载报名表模板填写后,并打印报名表一份,经主管领导填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连同电子报名表一同于2007年4月13日星期五14点――16点交至体育系办公室,逾期不再补报和更换项目及运动员。
八、 奖励办法:
1、 每个项目奖励前三名(按成绩计算)。
2、 团体奖励前五名(计算办法:1)按正式参赛教工每人次记 2分(以各检录组长签名的检录单为依据)。2)所有项目在内获冠军者积7分,第2至6名者,分别积5、4、3、2、1分。3)违规、违纪每人次扣1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并扣代表队10分。
九、 竞赛办法及要求
1、 常规项目采用国家最新田径比赛规则。趣味项目由院工会确定。
2、 每个单项全院报名或检录不足三人者,取消此项目。
3、 参赛运动员体检由各分会负责。
4、 各分会要积极组织,及时报名,督促教工按时参赛。
5、 严格按报名表参赛,多报项目及顶替参赛者不记成绩。
6、 未尽事宜由院工会和体育系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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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七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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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7年春季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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