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科规办函[2007]006号文件精神,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教育部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申报人可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但须有研究基础和经验,并能保证课题顺利进行。
2.课题申报人必须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的研究经费由申报人单位资助。
4.申报课题所需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请从附件中下载。
5.根据文件要求,每项课题需交纳课题评审费200元。
6.请各申报人将填写好的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及评审费于2007年7月5日前报送科技处。
特此通知
科 技 处
2007年6月18日
上一条:
图书馆关于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申报2007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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