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计:
1.申报者必须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研究课题(具体题目自定),超出《指南》范围的选题不予受理。
2.《指南》中带“※”号的题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我省七个省级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申报的项目。
3.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其它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二、具体要求:
1.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
2.国家和省级规划项目在研课题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也不能作为课题主要参加者申报。
3.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
4.每个课题缴纳申报费100元。
5.申请者严格按照申报的具体要求填写申请书(从科技处邮箱下载中心下载),申请书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申请书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5份,于6月10日前送交科技处。
上一条:
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
下一条:
关于2008年“五一”放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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